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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灯及光信号装置做防水试验方法(一)

日期:2024-03-29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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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照明灯及光信号装置做防水试验方法(一)
 
    GB/T10485-2007《汽车和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基本环境试验》标准中规定了机动车辆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防水试验的一般要求、试验项目、适用性、设备、试样、试验条件、试验方法和结果判定等。下列防水试验方法适用于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封闭式灯除外),用来确定其防水性。
    一、设备
    1、试样安装试验台转速为(4.0±0.5)r/min。
    2、喷水管中心线向下与水平转动试验台的垂直轴线成45°±5°角,喷水管水流应覆盖试样,其降水速度为2.5mm/min(水流收集器高100mm,*水内径140mm)。
    二、试样:两只照明或光信号装置。
    三、试验条件:试样安装车情况防护,并打开全部开孔。
    四、试验方法
    1、试样应安装在转台中心。
    2、点灯方式为3min点亮,2min关闭,应连续喷水12h。
    3、喷水和转动停止后,试样应在箱内泄水1h。
    五、结果判定:试样功能应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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